最近有个厂商寄给我一封邀请函,邀我加入台湾颜面整形重建外科医学会。我觉得很奇怪,我是中华民国整形重建外科医学会的会员,怎么学会没有正式寄公文邀我,而是药商来邀请呢?
仔细端详邀请函并询问他人消息后,才知道这是一群由耳鼻喉科及其他非整形外科医师所成立的学会。由于这些医师并没有受过专业的整形训练,所以无法参加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考试,也自然无法成为整形外科专科医师会员。于是,他们索性自行成立一个学会,而且名称还跟正牌的整形外科医学会很相似。这很像许多仿冒品的手法,把DKNY 改成 DYNK, 把鳄鱼的头从左边改向右边,或是把GUCCI 换成GUGGI。这实在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我不敢说这些耳鼻喉科医师隆鼻做的比整形外科医师差,耳鼻喉科医师做鼻子手术有他们的优势,例如可以同时矫正鼻中隔弯曲。但他们应该取名为台湾整形隆鼻医学会,或是台湾鼻雕医学会等等。这些其他科医师却故意取个令人容易混淆的名称,这种心态就令人可议了。试想:一个眼科医师从来也没处理过鼻骨骨折病人,一个耳鼻喉科医师从来也没学过下颔骨骨折或颧骨骨折,一个家医科医师从来也没有修补过唇颚裂的病人,然后他们居然要自称「颜面」整形重建外科会员?而且这个会员资格是不用考试的,只要交钱(5000元)即可。
最后提醒大家
整形外科医师加入的学会是:中华民国整形重建医学会,或是中华民国美容外科医学会。
皮肤科医师加入的学会是:中华皮肤科医学会,或是台湾皮肤科医学会。
最近有个有趣的案例,三重有家诊所要改名为xx整形外科诊所,一开始卫生所不查准许变更,后来发现该诊所拿的是台湾颜面整形重建外科发的证书,于是又不准更名。结果该诊所不知趣,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卫生所赔偿15万元。法院最后裁定原告之诉驳回,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法院的理由如下:
1. 台湾颜面整形重建外科医学会发给之颜面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证书等惰,亦有该学会台颜专字第OOOxx 号证书可稽,因该证书非属中央主管机关卫生署核发之专科医师证书
2. 台湾颜面整形重建外科医学会,乃系依人民团体法设立之非营利社会团体,并以提升颜面整形与重建外科医学学术水准为目的,是其依该会所定甄审程序,而发给颜面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证书,应仅作为表彰该会认可之专业能力。其与医师法之立法目的,系以强化专业分工、保障病人权益及增进国民健康,使不同医术领域之医师提供其专精之医疗服务有所不同